关于申报2024年农牧业科技转移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贾晓清
  • 发布时间:2023-07-14 16: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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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扎实推进自治区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农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及农业农村现代化科技服务,针对自治区农牧业优势主导特色产业需求,以我院自有成果为核心,进行技术示范推广及成果转移转化,为我区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现征集2024年农牧业科技转移转化资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根据项目指南方向申报。重点支持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应用效果和市场前景明朗、承接对象明确、成果完成人转化意愿强烈的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申报院地共建或乡村振兴项目,重点支持可规模化推广应用的成果,且实施地点为已签署合作协议的区域

(二)项目申报以我院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成果为主,品种选育单位、专利(著作)权人、标准起草第一单位为我院,并附相关成果证明。

(三)项目主要考核指标应为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等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尤其是以转让、许可实施、合作研发形式的转化以论文发表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经费额度应严格按照项目实际需求,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原则上产业项目每年申报经费不超过200万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每年申报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院地共建或乡村振兴方向的项目应围绕产业链跨学科跨部门协同组织申报,课题数最多不超5个,每个研究方向(或团队)限报1项项目申报人不得参与其它成果转移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参加人可同时参加2项。在研项目团队不再申报。

(三)项目申报人为1965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在职人员,并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发及推广经历,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申报方式

(一)请院属各单位结合自有成果、技术和人才优势,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做好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院属各单位汇总表(格式见附件)纸质版1份,所有申报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23720日(星期)之前统一报送成果转化处620办公室。

(三)各单位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电子版由所在单位统一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贾晓清

联系电话:15248162866

电子邮箱:jiaxiaoqing0528@163.com

 

附件:

附件1.2024年农牧业科技转移转化资金项目指南.pdf

附件2.2024年农牧业科技转移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2024年农牧业科技转移转化资金项目汇总表.xlsx


 


成果转化处

202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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